关于董事会
根据1963年社区学院法案,蒙哥马利县社区
学院由15人组成的董事会管理,董事会成员由任命产生
由蒙哥马利县委员任命,任期六年,可连任.
的 校董会 政策管理机构是否将决策重点放在取得进步的结果上
学院的核心使命.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
- 制定影响课程、学生入学和学院管理的政策
- 批准和监督年度经营和资本预算
- 设置 学杂费
- 雇佣和评估总统
- 监督物业管理,有权批准出租、出售或改善
指建筑物、设备和家具
- 审批与学院有业务往来的外部供应商的合同
董事会从9月至6月每月举行一次公开会议,并设立一个委员会
结构考虑财务/审计,物理工厂,课程和人事问题.